突破口:国企分类管理和员工持股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主要突破口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将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建立不同法律法规,进而设计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细则。除了极少数公共政策性企业外,大多数企业都可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按照这个分类,在央企当中,公共政策性企业有4家,其比重约为4%;特定功能性企业有32家,包括国防军工(11家)、能源(11家)、其他功能(10家)等三大板块;其余76家为一般商业性企业,占比约为68%,包括22家工业制造企业、17家综合贸易服务企业、7家建筑工程企业、12家科研企业和20家其他企业。国有钢铁企业完全属于充分竞争的一般商业性企业,应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紧密关联的另一项改革就是员工持股。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就是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已经是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应积极探索试验员工持股。
在中国,员工持股最有名的案例来自华为。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但员工股只有分红权,没有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溢价权。2001年底,华为进行员工持股改革,老员工的股票逐渐转化为期股,即“虚拟受限股”,拥有虚拟股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2008年,华为又微调了虚拟股制度,规定员工的配股上限,以激励新员工。
“即使是国有企业也不能打着维护国有资产的名义,忽视了员工创造的价值。”楚序平说,“像华为这样,只有员工持股的企业才是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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