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全区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丰南区决定对《唐山市丰南区2018-2019年秋冬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丰政字[201819号,) 第四项“各钢铁企业错峰生产任务”部分企业错峰生产任务进行调整。
1.唐山瑞丰限产增加一个580高炉,限产时间调整为:1#135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日0时至2019年3月31日24时停产;5#68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2018年12月15日0时至2019年1月14日24时停产;6#68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日0时至2019年1月20日24时、2019年2月21日0时至3月27日24时停产。580高炉于2018年12月16日0时至2019年1月20日24时停产。
2.唐山东华限产产能调整为44.56万吨,限产时间调整为:1#55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日0时至 11月16日24时、2019年1月18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停产;2#68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日0时至11月16日24时、2019年1月18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停产;3#158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6日0时至2018年10月20日24时停产。
3.唐山凯恒限产产能调整为39.72万吨,限产时间调整为:1#158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1日0时至2018年10月15日24时停产;2#108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1日0时至11月16日24时、2018年12月17日0时至2019年3月31日24时停产。